解密孙子非亲生案:儿媳为何对陆家沉默不语?
9月16日,广西高院召开了一场长达三个半小时的再审听证会。社会各界都在困惑:为何黄女士始终未对陆家作出回应,未给出任何解释?或许这听起来难以置信,但实情是,黄女士并非占据道理,而是由于陆家自家的律师在此案中将方向引偏,从一开始就提出了两个互相矛盾的要求,最终走入了死胡同。陆芳明夫妇年事已高,面临的最大困难则是两年前独子阿东的意外去世。2024年夏天,阿东在外卖途中遭遇了车祸,导致丧命。阿东在生前为了给直肠癌重病的父亲凑医药费,常年在天津医院与父亲相伴,又抽空外出送餐拼命工作,最终却未能挽回父亲的生命,同时也为自己的生命付出了代价。
在阿东的葬礼上,黄女士不让年仅八岁的孙子参与守灵,称孩子要考试,此举让夫妇俩生疑。之后,老两口便私下进行了两次亲子鉴定,结果揭示了令他们心碎的真相——养了整整八年的孙子,无论是与去世的儿子阿东,还是与他们本人,竟然毫无血缘关系。那天拿到鉴定报告时,陆芳明的手不自禁颤抖,心中想着:辛苦的儿子为他人的孩子奔波劳动,最终却什么也没留给我们,难道这对我们这对老夫妻就没有说理的机会吗?最初,老两口要求索赔三十六万元的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。后来随着陆芳明直肠癌情况的恶化,他意识到自己时日无多,最终放弃了所有的高额索赔,只求对方赔偿一元钱,并索要一句道歉,以为已故的儿子讨回公道。
然而,他们的律师却将局势引向不利,老夫妻近两年未曾见到孙子,家中依旧摆放着孙子的文具和围棋。小孙子曾朝着奶奶问:“如果我不是亲孙子,您还爱我吗?”奶奶轻轻抚摸着孩子的头,坚定地回答:“奶奶永远爱你。”如今,奶奶在棋盘上静静触摸着那颗未放好的白子,常常回想起她为孙子熬的糖水蛋,满心思念。老夫妻不再想索取任何金钱,只希望能再见孩子一面,渴望真相的揭晓。可根据现行法律,孩子需满十八岁才能主动提出亲子鉴定,而孙子如今才八岁,夫妻俩得再等十年,面对病痛的老人,等不起啊。
许多人疑惑,陆家为何在一审和二审中全败,其实原因有二。第一是法律规定明确,《民法典》第1073条规定只有父母有权提出否认亲子关系的诉讼,爷爷奶奶并不在其中。这意味着,在独子去世后,只有隐瞒真相的母亲有权提起诉讼,这无疑将揭开真相的钥匙交在了锁紧房门的人手中。第二个原因是程序问题,老两口私下进行的亲子鉴定并未按照法律程序进行,第一次是剪下孩子头发,未有监护人在场核实,第二次是使用阿东的血样,也没有按照法院的委托流程操作,即使鉴定结果准确率高达99.99%,这些报告也无法作为合法证据被法院采纳,因此他们屡败屡战。
而其律师在诉讼时最大的失误是同时提出了两个完全矛盾的要求:一方面要求法院确认孩子与陆家的亲子关系不存在,另一方面又希望获得探视权。逻辑上,这二者相互矛盾:如果已经证实孩子与陆家没有血缘关系,索要探视权又凭何而来?反之,如果真心想看孩子,怎么又主动提出亲子鉴定,将关系推向对立?
这两个诉求本身逻辑不通,根本站不住脚。若是有专业经验的律师,绝对不会出台这种请求的建议。若是先不提亲子鉴定,单凭八年共同抚养的事实争取探视权,胜诉的机率将高得多。当然,这类案件并非无胜算,五天前,湖南刚刚宣判了一起类似的案件:一名男子在养子三年后发现非亲生,依据合法的方法起诉,最终获得了对方退还和彩礼及抚养费的判决,共计十九万元。
这说明,被侵害者的权益并非法律没有保护,而在于诉讼策略的失误。广西高院的再审听证会上,还聚集了六名与陆芳明面临相似情境的受害者。这包括一位来自深圳的万先生,在2017年时发现自己与妻子共育的两个孩子均非亲生,同时他妻子在婚内还转移了1400万元资产。近期江西、陕西的类似案件也频繁曝光。这些受害者联名提交法律倡议书,希望寻求一个说理的机会。当前法律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份关系稳定,这出发点并无问题,但那些白发人送黑发人、辛辛苦苦抚养他人孩子的老年人,他们的合法权益又应当由谁来捍卫?您支持放开祖父母在子女去世后对亲子关系质疑进行起诉的权利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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